泰利模具: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3/01/20)
泰利模具资讯
2023-01-20 15:46:5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1-20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2078 证券简称:泰利模具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 月 19 日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3)鲁 02 民终 567 号《民事裁定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王正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购买挂牌公司持有的青岛泰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购买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军强


公告编号:2023-00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原告王正革与被告烟台泰利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利模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持有的青岛泰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泰利”)70%的股权以 1,400 万元转让给原告,并附有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收到原告 1,400万元股权款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由目标公司(青岛泰利)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 1,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原告起诉被告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股权转让款 1,400 万元及违约金、赔偿金 170 万元,
共计 1,570 万元。

2、判令被告以 1,570 万元为基数,以同期 LPR 利率为标准向原告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6 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3、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 0215 民初 6426
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原告王正革对被告烟台泰利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16,000 元,由原告王正革负担。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二)二审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收到王正革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一审
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退还股权转让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或发回重审(争议金额15,700,000 元)。2、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理由是:一审

公告编号:2023-002

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受理该案,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根据该传票开庭应到时间为 2023年 02 月 02 日。

上诉人在收到缴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作出(2023)鲁 02 民终 56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按上诉人王正革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今后持续经营产生积极有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判决生效后,公司因涉诉冻结账户解封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服从法院判决,立即申请解除对我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鲁 02 民终 5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