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4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2070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江苏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江苏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经谨慎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投同意票,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签署了《承诺函》做出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自愿承诺于挂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
公告编号:2020-005
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
1、回购对象为公司召开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参加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所持有公司股份;
3、回购对象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二、回购数量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召开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异常价格除外),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不低于每股 1 元。
对于在知悉公司存在终止挂牌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即本公告披露之后仍然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回购方不承担保本义务。
四、回购有效期
公告编号:2020-005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议案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内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者电子邮件(jnkjxmz@126.com)的方式将回购申请交付给公司,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所持有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孙婷
联系地址: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四平山路 10 号
联系电话:0511-88893880
六、如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人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承诺函内容自承诺人签署且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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