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4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2056 证券简称:春光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西春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商品铝锭等原材料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以及场外市场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锁定公司产品成本,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1、业务品种: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和期权品种。
2、资金限额:本次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原则上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业务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相关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对外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为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商品铝锭等原材料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内可以滚动
公告编号:2024-006
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以及场外市场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锁定公司产品成本,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1、业务品种: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和期权品种。
2、资金限额:本次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原则上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业务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三、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无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通过期货市场及场外市场套期保值,避免或减少价格波动发生不利变动的损失。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会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可能会带来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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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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