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832047 证券简称:联洋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联洋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38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11 月 10 日,联洋新材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议案。
2023 年 11 月 10 日,联洋新材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公告》公告。
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 日,联洋新材通过公司公示栏,在公司内部就提名
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3 年 11 月 21 日,联洋新材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 38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11 月 21 日,联洋新材披露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决议公
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2023 年 12 月 4 日,联洋新材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
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38 名员工为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年12月5日,联洋新材披露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联洋新材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方式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包括股票期权 5,000,000.00 份,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挂牌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为 3.36%;不存在同时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5,0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为 3.36%。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为 1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20%。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4,000,000.00 份。
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期权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权益分派、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 元/股。
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期权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权益分派、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8 人,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员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三、 股票期权拟授予情况
(一) 拟授予股票期权基本情况
1. 授权日:2023 年 12 月 4 日
2. 行权价格:5 元/股
3. 授予对象类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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