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832039 证券简称:科雷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科雷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科雷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科雷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深圳市科雷特电力电
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科雷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
称:Shenzhen Great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9楼01-02
单元, 邮政编码:51805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深圳市科雷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
对高效、安全、经济、洁净用电的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能效管理、电能质量监测、和电能质量解决方案的完整的系统和产品。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能效管理系统、电能质量系统、电网及电能质量监测
系统、电力高压、低压电器设备、电力电子、机电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电力仪器、电力设备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能效管理系统、电能质量系统、电网及电能质量监测系统的生产。电力电子设备、电力仪器仪表的生产。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每次发行股票,现有股东不享受优先认购权,公司排除适用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
管。
第十七条
公司系由公司前身深圳市科雷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设立时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股份数额(股) 股份比例(%)
程建国 5,200,000.00 52.00
梁振东 2,800,000.00 28.00
杨敬华 2,000,00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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