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2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2039 证券简称:科雷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科雷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公告编号:2019-012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涂成洲、陈可强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长虹科技大厦9楼01-02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2018年度财务报告》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便于股东全面了解公司财务运行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18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便于股东全面了解公司财务运行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19-012
(六)审议《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监事会汇报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八)审议《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潘飞于2019年3月13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监事职务,潘飞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提名刘连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期限。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12: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
厦9楼01-02单元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