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龙:公司章程[2022-010]
宁夏新龙资讯
2022-05-16 16: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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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832038 证券简称:宁夏新龙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30,834,2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宁夏金海创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夏新龙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Ningxia Xinlong Bluesky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平罗县红崖子乡)

邮政编码:753409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1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 部管理和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开发高技术、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 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收集、贮存、利用 HW29 含汞废物(废氯化
汞触媒);聚氯乙烯触媒、氯化汞的生产、销售;活性炭、PVC 的销售(涉及 许可证的凭许可范围经营);提供聚氯乙烯行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发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一元。
第十六条 公司以宁夏金海创科化工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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