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4
证券代码:832015 证券简称:基调网络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7
月1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北
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1),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10点00分召开公
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9
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7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陈麒麟先生(持有公
司11,975,800 股,持股比例为23.30%)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因业务发展,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朝阳区京顺路5号5号楼B座1层B101室。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需要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节内容变更为“公司住所:北京朝阳区京顺路5号5号楼B座1层B101室。”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陈麒麟先生持有公司 23.3%的股份,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7月26日,故提案人资格、
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案内容和具体审议事项,上述临时提案已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10日披露的《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增加议案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
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发行股票融资。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39)。
2、审议《关于签署北京汉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进行发行股票融资,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发行。根据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拟与已经确定的认购方签署《北京汉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北京汉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审议《关于设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账户和募集资金管理专户。
4、审议《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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