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证券代码:832015 证券简称:基调网络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基调网络
股票代码:832015
信息披露负责人:邸加欣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超仁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大西洋新城C307-1-9A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股份变动日期:2017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麒麟(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未发生变化
股份变动日期: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靖华(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未发生变化
股份变动日期: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晓航(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B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未发生变化
股份变动日期: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世春(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平安金融中心A70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未发生变化
股份变动日期: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协议转让的目的......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1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超仁、陈麒麟、陈靖华、郭晓航、吴世春
基调网络、挂牌公指 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本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陈超仁于2017年6月21日通过全国股转系
本次权益变动 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 1,000,000
指 股,持股比例由10.06%减少至8.11%的权益
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业务规则 指 2013年2月8日起施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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