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奇: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普瑞奇资讯
2024-03-04 16:27: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04


证券代码:832009 证券简称:普瑞奇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普瑞奇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9 日以邮件、电话通知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叔威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方式确认:一致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无需提前 10 日发出,同意在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发行已确定 2 名发行对象,分别为白鹭嘉实(海南)双碳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价格为 4.68 元/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9,500,000 股,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460,000 元,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 认购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安排,公司与认购对象白鹭嘉实(海南)双碳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该协 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并在满足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叔威与本次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及公司股东李岩、刘冬立、龙佩凤、马永清向本次认购
对象签署<定向发行事宜的承诺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张叔威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白鹭嘉实(海南) 双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签订《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公司股东李岩、刘冬立、马永清、龙佩凤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向本次认购
对象白鹭嘉实(海南)双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 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事宜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 诺函》”),《承诺函》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人张叔威、李岩、刘冬立、马永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提交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