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30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2009 证券简称:普瑞奇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普瑞奇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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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
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益,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法定顺序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和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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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视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三)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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