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1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录
目录...... 1
释义...... 2
第一节 序言...... 3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4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6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6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6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9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
方式...... 9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0
七、收购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10
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1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影响...... 11
十、收购标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2
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
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
某种协议或者默契...... 12
十二、公众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3
十三、收购人关于不向被收购人注入类金融属性业务或房地产开发及
销售业务的承诺...... 13
十四、第三方聘请情况说明......14
十五、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人关联关
系...... 14
十六、财务顾问意见...... 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众公司/普瑞奇/被收购公 指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收购人/受让方 指 张叔威
转让方 指 李岩
收购人张叔威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以现金
本次收购 指 收购李岩持有的普瑞奇 280 万股股份,占普瑞奇总
股本的 7%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 指 2021 年 6 月 10 日
本报告、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瑞奇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收购报告书 指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
章程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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