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郑水务:中原证券关于对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无法充分事前审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净资产为负等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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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18: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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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04



中原证券



关于对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无法充分事前审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净资产为

负等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原证券作为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务”或“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主办券商对其 2022 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 不适用



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2 其他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 是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3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 是



实收股本总额



4 其他 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其股票 是



交易将继续被实行风险警示



5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对郑州水务 2022 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

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催促提醒郑州水务按相关要求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但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郑州水务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2、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其股票交易已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郑州水务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郑州水务经审计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4,331.56 万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8,757.00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4,644.74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1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挂牌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

行风险警示。公司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3、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郑州水务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关段落表述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

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郑州水务的流动负债高于

流动资产 11,407.10 万元。连续多年亏损,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644.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18.63%,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可用资金余额仅 90.90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郑州水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郑州水务已在附注中披露了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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