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新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永盛新材资讯
2019-04-01 15: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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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01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2005 证券简称:永盛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1、2017年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执行。



2、《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于2018年1月1日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及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





公告编号:2019-012

(2)《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通知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0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公告编号:2019-012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采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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