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斯迪: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海迪资讯
2019-11-08 15: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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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08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斯迪”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 办 券 商 通 过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增如下失信信息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被执行人姓名: 张晓云

执行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6 豫 0305 民初 849 号

立案时间: 2019 年 03 月 20 日

案号: (2019)豫 0305 执恢 102 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偿还原告 500 万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
费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由于公司未能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自 2019 年 9 月 2 日起被暂停转让。公司原信息披露负责人辞职后未聘请新的信
息披露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晓云负责,但因张晓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主办券商无法与公司建立有效沟通,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已超过 10 个转让日未披露相关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晓云已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公司的声誉及生产经营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海斯迪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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