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7
公告编号:2019-046
证券代码:831997 证券简称:ST海斯迪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月22日起暂停转让,原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持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005、2019-009、2019-010、2019-014、2019-017、2019-022、2019-023、2019-024、2019-026、2019-027、2019-029、2019-030、2019-043、2019-044、2019-045),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于2019年
公告编号:2019-046
5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票被暂停转让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因目前核实的情况与新闻报道中涉及的投资人数及投资金额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且相关差异尚未核实清楚,因此导致公司暂停转让的事项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预计2019年7月18日之前相关不确定性不能消除,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经同意,公司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日变更为2019年10月17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股票暂停转让为投资者带来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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