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31985 证券简称:华杰电气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3 年 9 月 5 日;
原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杰电气”)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华杰电气,股票代码:831985。
华杰电气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
导无异议的函》。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公司督导主办券商由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变更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2 年担任公司主办券商起,遵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 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在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下,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各项制度和完备的组织结构, 各项工作都能够依法合规的执行,内部运作也能够井然有序的开展。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
公告编号:2023-055
持续督导协议书》;同时,公司与中泰证券就其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与华龙证券签署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与中泰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中泰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前述两份协议将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同日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中泰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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