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1979 证券简称:林格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
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审计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8)2217号】。监事会就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进行说明如下:
一、专项说明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1、林格贝公司及其子公司大兴安岭中科贝尔生态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度出口销售实现营业收入11,526,830.24元,内销实现营业收入65,321,787.96元,由于公司未能提供与该营业收入相关的货物运输单据;同时截止本报告签发日(2018年6月27日),我们对营业收入54,333,461.81元、应收账款30,360,695.24元及预收账款2,917,132.20元执行了发函程序,回函率分别为15.12%、32.94%、70.01%,未能实现我们执行函证程序的审计目标。因此,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确认与前述销售相关的营业收入及相关债权的财务报表列报。
2、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林格贝公司截至期末账面记录存货数量与以监盘日(2017年12月23日)实盘存货数量为基础调节至期末
数量不符,公司未能说明相关原因;同时我们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经核实无误的供应商地址、电话执行发函,其中预付账款5,208,096.08元、应付账款16,469,364.81元执行了函证程序,截至本报告签发日,回函率分别为13.20%、18.19%,未能达到执行函证程序的审计目标。因此,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确认存货及相关债务的财务报表列报。
3、我们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发现,公司2016年设立的子公司北京北极蓝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林格贝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记录办公场所为租赁的房产,审计中我们未发现公司账面记录与前述房产租入相关费用,公司亦未能提供其他与费用金额、租期相关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记录相关费用的完整性。
4、林格贝公司本期将2017年3月至6月共计支付大兴安岭绿林野生坚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预付账款47,894,793.38元调整记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公司未提供与此相关的审计证据。截止本报告签发日,我们亦未收到大兴安岭绿林野生坚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前述款项的回函确认,亦无法实施其他令我们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林格贝公司产成品中蓝莓提取物入库时未按产成品不同含量的品种入库,无法确定影响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金额;林格贝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大兴安岭中科贝尔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成本核算中523,148.16元,无原始凭证及其他支持性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财务报表记录的营业成本真实性、完整性。
6、天津林格贝海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本期因账册及其他相关资料丢失,致使我们无法实施审计程序以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认。
7、我们对林格贝公司在建工程审计时,由于林格贝公司未提供在建工程盘点明细表,因此我们执行监盘审计程序时,监盘到的实物无法与在建工程账面数进行核对;林格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鼎恒升)在建工程“新厂项目”,我们执行监盘程序时,无法进入鼎恒升在建工程“新厂项目”所在地实施监盘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认林格贝公司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列报金额的完整性。
由于上述事项的存在,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描述导致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影响的报表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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