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1978 证券简称:金康精工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对于该议案,我们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公告编号:2024-022
形。因此,对于该议案,我们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于该议案,我们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报表,该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该报表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于该议案,我们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永宝、芮丹萍、谢德兵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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