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电子: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宇电子资讯
2017-05-19 16: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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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831977 证券简称:通宇电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安徽通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亮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通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1,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6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审议通过《安徽通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四)审议通过《安徽通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五)审议通过《安徽通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峰、洪嘉玉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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