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2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查向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并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同时制定了具体方案。各位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具体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发行对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发行方式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上市地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承销方式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填补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审慎的可行性论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编制了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位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社区建设项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
安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创业板上市,如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享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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