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公告编号:2018-057
证券代码:831971 证券简称:开元物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8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议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57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幢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信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对中信证券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和诚挚的感谢。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服务协议,由民生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
公告编号:2018-057
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报告。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开元物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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