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9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9月28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孙延安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全体股东,实际到会
全体股东8人,持有公司股份11,820, 000股,占股份总数的98. 50%,
会议由林小峰先生主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