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8
公告编号:2019-09
大连固瑞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固瑞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
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公告编号:2019-03),公告中规定,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6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由于实际控制人黄钟亮的资金紧张,现对《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
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回购期间进行修订。
一、修订前的具体内容:
(一)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6个月内;
(二)承诺结束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6个月期满日。
(三)承诺内容: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6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6个月内;
二、修订后的具体内容:
(一)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2019年12
月31日。
公告编号:2019-09
(二)承诺结束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日起至2019年12
月31日。
(三)承诺内容: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内,
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内;
三、备查文件
(一)《黄钟亮关于延长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期间说明》;
大连固瑞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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