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51
证券代码:831947 证券简称: 丹田股份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经慎重考虑,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 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11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041)。
公司与所有异议股东达成了回购协议,于2019年11月22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出具了编号为ZZGP2019110085的 《受理通知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
公告编号:2019-051
函【2019】4836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12月1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2019年1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票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19-042),履行了保障异议股东权益的相关措施。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唐湘平
电话: 13016378183
电子邮箱: tangxiangping@dantin.com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1015号丹田广场五楼
珠海市丹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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