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电工:总经理工作细则
安泽电工资讯
2020-04-27 19: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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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1945 证券简称:安泽电工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现需就《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的职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是总经理办公会组成人员,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经营班子
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的人选应具应当具备履行职责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召开日截止起算。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的总经理或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人员,该聘任无效。总经理或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财务总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九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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