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生物: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联科生物资讯
2023-07-28 19: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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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1936 证券简称:联科生物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7 月 28 日,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原规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如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公告编号:2023-027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通过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如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通过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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