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公告编号:2023-097
证券代码:831934 证券简称:宇迪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 12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迪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845,28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88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广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63,314股,占公司股本的 0.943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广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6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25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单国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1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3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97
提名林贞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丛昌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康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吴迪富先生、吴广剑先生、吴广盛先生、单国云女士、李德先生、金芳女士、林贞宏先生、康辉先生、丛昌林先生的相关材料,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吴迪富先生、吴广剑先生、吴广盛先生、单国云女士、李德先生、金芳女士、林贞宏先生、康辉先生、丛昌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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