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3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1921 证券简称:泰可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可电气,证券代码:831921)自2020年4月13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公司股票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年4月16日披露《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
公告编号:2020-009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目前,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4月14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ZZGP2020040131)。由于该事项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同意,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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