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管保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李鑫因公务缺席,委托董事管保安代为表决。
董事高智洁因公务缺席,委托董事管保安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经理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武汉泰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编制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为基础,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预测,并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考虑到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递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鑫先生2019年4月16日申请辞去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名王递进先生为公司董事。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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