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立泰: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天立泰资讯
2019-04-29 22: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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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831918 证券简称:天立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9:00。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吴超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云飞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2019年公司各方面的工作,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主要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对2019年工作进行安排。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2019年公司各方面的工作,监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监事会主要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对2019年工作进行安排。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公司根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运营结果进行总结,并形成《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以及目前的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拟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章、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印章、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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