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1907 证券简称:佳友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上海佳友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07 佳友科技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对 2019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3)、《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4)。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19年度经营状况以及 2020 年度发展规划等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19年的经营状况进行总结,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经研究决定,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七)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0)
第 000239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为
-1,478,665.29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47,561.12 元,由于公司业务正在发展过程中,为保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以确保 2020 年生产经营的顺利完成,暂不对 2019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拟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九)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办公室搬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变更了注册地址并修订了《公司
章程》,提请会议补充审议。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
上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