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1892 证券简称:新玻电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
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9
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证投资者能及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专业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子公司拟购买期货产品(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子公司拟购买期货产品(铜)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进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的风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关于子公司拟购买期货产品(铜)的议案》。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聪聪、夏善民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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