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公告编号:2023-058
证券代码:831892 证券简称:新玻电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贾士民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贾士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公告编号:2023-058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牛久刚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牛久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万均女士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万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夏善民先生继任公司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夏善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公告编号:2023-058
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张聪聪女士继任公司独立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张聪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聪聪、夏善民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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