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6
关于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字【2018】第0412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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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7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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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中喜专审字【2018】第0412号
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钇科技”)
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该汇总表已由龙钇科技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
及退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号)的规
定,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龙钇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
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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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龙钇科技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龙钇科技为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
明仅供龙钇科技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18年4月13日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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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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