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6
公告编号:2020-070
证券代码:831878 证券简称:先锋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11 月 12 日,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文标分别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编号为(345032)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7 号和(345032)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8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1
日不高于 3,300 万元的债务(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应收款 链平台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为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文标、叶再进、沈利勇、许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为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股数 10,992,0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股东王文标、蔡晓、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7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叶再进先生及王小红女士合计持有股份数 43,691,972 股,为议案中关联方,系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回避该议案 的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文标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关联关系:王文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是关联方自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是对子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1 月 12 日,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文标分别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编号为(345032)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7 号和(345032)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8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1
日不高于 3,300 万元的债务(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应收款 链平台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70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为子公司发展提供资 金,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编号为(345032)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编号为(345032)浙商银高保字(2020)第 00018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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