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010 公告编号:20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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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872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0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
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2017至2018年,共完成两次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且该方案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股票44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元,共募集资金1023.5万元。缴存银行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2701079012010000007533,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21010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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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142号)。0001000010000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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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且该方案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股票27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56元,共募集资金1231.2万元。缴存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账号为:10615101040235940,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321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72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制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2018年6月27日,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支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新北区支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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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为:10615101040235940)进行三方监管。公00司010在00日01常000经00营001中00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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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7月31日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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