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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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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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1858 证券简称:海誉科技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薛志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薛志禹先生具备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议案。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小松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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