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31858 证券简称:海誉科技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
东李农、何威、李慰、张锦(以下简称“各方”)于 2023 年 9 月 8 日签署的《解
除一致行动人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一致行动人的协议》主要内容:
股东李农、何威、李慰、张锦共计持有公司 37.9799%的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过一致行动人方式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为五年;若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同意按
照李农先生的意向进行表决。现经友好协商一致,各方于 2023 年 9 月 8 日签署
了《解除一致行动人的协议》,同意自愿解除原《一致行动协议》。
二、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解除原《一致行动协议》后,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解除原《一致行动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原有各业务的实际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各业务模块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影响
解除原《一致行动协议》后,各方不再依照《一致行动协议》履行相关一致行动义务,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基于原《一致行动协议》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告终结。
三、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备查文件
由股东李农、何威、李慰、张锦四人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人的协议》
贵州海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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