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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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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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韦邦国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韦邦国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党员,正
(教授)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MPACC 华东地区会计硕士职业导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2022 年 9 月至今任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
任安徽豪家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在浩淼科技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
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董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列 席 股 东
名 事会会议 表决出席董 事会会议次 会议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次 数



韦邦国 9 9 0 0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沟通和查验,共发表
了 12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独立董 发表意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事项

号 事姓名 见

对《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

1 韦邦国 同意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2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韦邦国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

对《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 2023 年 4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3 第十九 月 22 日 韦邦国 同意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

次会议



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4 韦邦国 同意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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