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1842 证券简称:名冠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定合法有效。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告编号:2019-023
1,261.5万元。 2,270.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1.5万股,均为普通股。 2,270.7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回购本公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但是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司股份,但是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 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司职工;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活动。 卖本公司股份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的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二)项、第(四)项情形的,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三)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将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公告编号:2019-023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
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或者注销;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10%,并应当3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章程的修改根据《公司法》而修改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导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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