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5
证券代码:831842 证券简称:名冠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名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0万股(含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元每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万元(含9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专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名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150万股(含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元每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超过900万元(含900万元)。以上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
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发行需要公司拟与上述对象就定向发行股份事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
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及时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备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授权董事会制订、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申报、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相关申报、发行文件及其他法律
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股权变更登记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股份认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股票发行事宜将使公司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增加,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