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冠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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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7: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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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7



证券代码:831842 证券简称:名冠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20日,以书面

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名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0万股(含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元每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万元(含9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名冠净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专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名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150万股(含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元每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超过900万元(含900万元)。以上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

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发行的需要公司拟与上述对象就定向发行股份事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及时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备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股票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申报、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相关申报、发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股权变更登记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股份认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股票发行事宜将使公司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增加,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111.5万元。 币1,261.5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111.5万股,均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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