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肖家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4 月
10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原公司总经理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后,总经理职务空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聘任肖家锐先生担任公司新任总经理。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3-007
肖家锐,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汉族。本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注册物业
管理师、环境工程工程师职称。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职于
深圳市世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经理助理职务;2007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职于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华
中区域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裁等职务。
公司已依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对新任总经理进行了是否为失信主体的核查,确认截至本公告日,
肖家锐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原公司总经理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后,公司及时任命新的总经
理,相关工作由新任总经理肖家锐先生负责。肖家锐先生拥有 18
年的物业管理工作从业经历,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操经
验,熟悉物业服务行业的经营管理。公司本次人员变动为公司董事
公告编号:2023-007
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的人员安排,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本次人员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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