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1838 证券简称:福康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予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公告编号:2022-007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未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决议》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07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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