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1837 证券简称:硕泉园林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泉园林”或“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中证天通(2020)证审字第 1000018 号的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硕泉园林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1-4 日分别
开具了 45,000,000.00 元、43,000,000.00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通
过持票人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第三方公司(晋江市非凡
纸品贸易有限公司、陕西彤欣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贝进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界路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吉喆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第三方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2019 年 4 月 2-10
日将 43,297,286.77 元、41,416,554.67 元以往来款转至硕泉园
林公司,硕泉园林公司称该款项为票据贴现款。由于上述事项存
公告编号:2020-017
在违规行为,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对硕泉园林公司 2019 年 12 月31 日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因两次票据贴现现产生费用 3,286,158.56 元,硕泉园林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票据,我们无法判断该费用的真实性。
二、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
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