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1827 证券简称:宝来利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单宝龙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雷、盛永杰、王俊贤、王兴华、胡著然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因此,同意聘任单宝龙任总经理,聘任陈雷、盛永杰、王俊贤、王兴华、胡著然担任副总经理。(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郝木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阅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必要的专业技能,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
公告编号:2023-041
满的情形,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因此,同意聘任郝木强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郑军红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阅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要的专业技能,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因此,同意聘任郑军红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朱明江、汪明、刘可春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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