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0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1820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敏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8月20日的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9-025
审议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具体安排如下:
(一) 回购对象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协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对异议股东在挂牌前持有的股份,按不低于其股权投资成本的价格回购;对异议股东在挂牌后定向增发取得的股份,按不低于定向增发的价格回购;对异议股东在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取得的股份,按不低于其二级市场买入价回购。
(三)回购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 2019
年 8 月 20 日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
公告编号:2019-025
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对超期提出的股票回购申请纳入回购方案的考核范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的义务。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特别提示
董事会郑重提示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时效性,如有股东对承诺内容存在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进一步沟通并友好协商解决。
公司终止挂牌事宜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江
电话:0519-83188576
传真:0519-83188323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玉龙中路 66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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