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9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1818 证券简称:鑫辉精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相关条款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优先股股东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优先股股东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赎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回或回售公司的优先股股份: 赎回或回售公司的优先股股份:
9 (一)优先股的赎回选择权为公司所有,即公(一)优先股的赎回选择权为公司所有,回
司拥有赎回权。回售权归优先股股东所有。优售权归优先股股东所有。优先股赎回期、回
先股赎回期、回售期由公司与优先股股东通过售期由公司与优先股股东通过书面协议约
书面协议约定。回售期内,优先股股东有权要定。回售期内,优先股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
求公司按照登记的股数全部或部分赎回其所 照登记的股数全部或部分赎回其所持有的优
公告编号:2018-030
持有的优先股股票。赎回期内,公司有权全部先股股票。赎回期内,公司有权全部或部分
或部分赎回注销所发行的优先股。 赎回注销所发行的优先股。如优先股股东在
(二)优先股的赎回及回售价格为优先股股票回售期内不行使回售权,公司应当自优先股
面金额加累计未支付股息。 股东可行使回售权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
(三)优先股可以部分或全部赎回及回售,具根据与优先股股东的书面协议约定,全部或体比例由公司及优先股股东在赎回及回售事 部分赎回并注销该期优先股及支付应付未付
项发生前协商确定。 的股息及孳息。公司决定执行部分赎回时,
应对所有该期优先股股东进行等比例赎回。
回售或赎回时的股息,按约定票面股息率及
实际天数计算(实际天数包括上述90个工作
日内尚未赎回或回售的天数,以支付赎回款
项当日为停止计息日期,计算公式如下:股
息=赎回票面总金额*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
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二)优先股的赎回及回售价格为优先股股
票面金额加累计未支付股息(包括所有递延
支付的股息及其孳息,孳息=优先股票面金额
*4.90%*累计延迟支付天数/365”计算)
(三)优先股可以部分或全部赎回及回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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