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华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0/04/03)
摘牌智华资讯
2020-04-03 2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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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0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智华信因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
统”)终止挂牌,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6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截至
目前,公司尚未与异议股东达成一致,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智华信应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但智华信未向主办券商提交延期恢复转让申请材料,详见东北证券于 2019年 7 月 8 日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
期恢复转让事宜的风险提示公告》、2019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及暂停转让进展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2020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智
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智华信应于 2020年 4 月 7 日前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但智华信未向主办券商提交延期恢复转让申请材料,因此,主办券商无法在《延期恢复转让申请表》上用印,也无法按照《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要求,对智华信申请材料内容的完备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是否同意延期申请的意见。

根据《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智华信应于每五个
转让日披露一次暂停转让的进展情况。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起智华信未向主办券
商提交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智华信应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并于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暂停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华信未向主办券商提交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申请材料及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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